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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28365365打不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08 作者: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第一部分2016年28365365打不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市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

5)组织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二、机构情况

我局设7个内设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示中心),1个挂靠机构(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全额拨款单位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20,执法编27,参公编6,工勤编1。实有人数53人。

 

第二部分2016年28365365打不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预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

 

第三部 2016年28365365打不开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本部门决算总收入3148万元,总支出3134万元。

(一)2016年收入预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3134万元

2.其他收入:14万元

(二)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8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17万元

4.住房保险支出113万元

5.其他支出:96万元

(三)2016年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本部门决算总收入314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总支出313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0%;公务接待5.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8%。

“三公”经费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我局执法车已购置近10年,其中有两台行驶里程均在40万公里以上,由于使用频率高,已进入维修高峰期,车辆维修频繁,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上升。

2、本年我局受邀派员参加了在荷兰举办第十二届世界预防伤害及安全促进会议,学习建设安全社会的先进经验。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总额17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2%。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各项支出管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7.2万元,其中:

1、安全生产培训实施项目200万元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延期换证评审组织费用62万元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延期换证抽查检查49.6万元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广运用123.2万元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平台开展建设62.4万元

6、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管理系统130万元

7、安全生产“智能安监”平台建设140万元

8、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改造升级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共对2016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2个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320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203.2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提高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群众的安全综合素质,降低安全事故总量和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遏制事故多发频发趋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推动“和谐平安佛山”建设;2.安全生产保险发展基金2000万元:通过推动试点,构建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响应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领域“三个转变”,即: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事故管理向隐患管理转变;从简单的行政命令手段向利用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做好工作的转变,最终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说明:单位自行补充其他与本单位相关的专业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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