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市安委办决定筹备《佛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编制工作,特此制订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发展。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市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安委办成立佛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凯军(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俞宙虹(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刘国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黎志军(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童全庆(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 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甘欢迎(市总工会副部长)
谢育文(市住建管理局科长)
陈松根(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
张鸿雁(市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
郭 勇(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科,负责职业病防治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统筹、考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培训动员阶段(6月底前完成)
主要是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对《规划》编制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步骤等进行培训动员。
(二)选定第三方机构阶段(7月底前完成)
在公共卫生高等院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择优选取一家单位作为第三方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旧《规划》)具体指标内容的调研、评估工作,并由其在此基础上着手制订新《规划》。
(三)对旧《规划》调研、评估阶段(9月底前完成)
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旧《规划》内容制订各项指标的调研、评估工作方案,经同意并在市安委办组织协调下,对市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安委办进行通报。
(四)拟定新《规划》初稿阶段(10月底前完成)
第三方机构在旧《规划》调研、考核基础上,撰写新《规划》报市安委办。
(五)完善并印发新《规划》阶段(11月底前完成)
市安委办组织专家对新《规划》进行论证,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及相关部门意见,经修订完成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安委办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的考核、评估及编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配合市安委办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各区安委办要参照市的做法,做好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市安委办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考核、评估,力争各项指标真实、客观,为制订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广征意见,追求完善。新《规划》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第三方机构对各方意见进行分类归类,完善新《规划》后提供给市安委办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