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年度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年度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不足和今后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本报告总结了2015年度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28365365打不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轻工三路8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992253)。
一、概述
2015年,市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暂行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促进了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的基本权利。
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市安全监管局主动公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12条次;公开政务工作动态信息199条次;公开文件信息70件次;公开人事信息10条次;公开法规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27条次;公开部门预决赛及经费信息2件次;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1项并提供52项表格下载;公开安全生产便民信息114条次;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信息797条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100%。
(一)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重大事故报告在政府网站全部全文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事故批复结案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事故调查报告:一是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2015年,我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部全文公开。如: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二是较大事故中,对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挂牌督办或跟踪督办的,实现事故调查报告全部全文公开;对其他较大事故尤其是省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督办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省要求,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的比例。2015年,市安全监管局向社会共公布5宗事故调查报告,全部全文在局网站专题专栏中公布,其中重大事故1起,较大事故1起。
(二)加大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力度
2015年,按照国家、省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项。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按照市审改办要求统一由市安全监管局提出,并报市审改办审查公布,直接在行政审批系统中更改信息。对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改革后的审批监督,通过听汇报,查阅台帐和找办事群众座谈等方式,不定期组织对各区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
(三)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
督促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和消防、交通、气象、三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相互支持配合,逐步建立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如:今年第22号强台风“彩虹”过境时,市安全监管局及时转发省安委办的预警通知,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切实提高企业防灾抗灾和社会公众预防自救的能力。
(四)建立安全生产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2015年10月,由市安全监管局发起,联合市发改、人社、地税、社保、经信、财政、国资、工商、质监、银监、人行支行等12个部门共同制定的《佛山市关于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涵盖安全生产工作全领域,从6大方面21个要点,细化出80多个激励约束具体措施,对企业信誉荣誉评定、银行信贷、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评先创优、行政审批(审查)事项办理、执法检查频次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细化,让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得到切实有效的激励,让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差的企业受到约束和惩戒。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红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级、中介机构不良行为信息、因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企业信息等纳入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佛山市征信数据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实现全国查询,将有力促进企业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五)严厉打击和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纵向整合市区镇三级执法资源,全市安全监管系统行政立案1505宗(同比增长92%),处罚3317万元(同比增长15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是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市安委办向市政府提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8起较大事故,提级调查3起造成较大影响的一般事故,共追究15人刑事责任,行政处罚18家企业、9名企业人员,追究67名政府工作人员责任。二是横向聚拢各部门执法合力。整合了安监、环保、消防和食药监4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政府监管有效性。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458次,检查企业803家,实施经济处罚85次,处罚金额431.49万元。三是深化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检查督查。共查处3处非法储存仓库,销毁烟花爆竹6吨。
为警示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布查处12项典型案件。特别公布了公众关注度高的《禅城区季华五路道路坍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行政处罚情况》,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创新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利用微信受众广泛、方便快捷的特性,主动将安全监管信息、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安全生产微知识等及时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发布。在中国安全生产报新媒体中心发布的全国市、县级安监局微信公号影响力排名榜中,市安全监管局取得排名第三的好成绩。二是常态工作新闻发布规范进行。与各级新闻媒体合作,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及政务工作情况,2015年,我局就佛山市十二部门共同制定的《佛山市关于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的意见》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市内外8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在佛山电台开展了2次在线访谈,回应公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向国家、省、市媒体供稿宣传策划报道,全年共刊播安全生产新闻宣传426篇次,保证新闻宣传有亮点,有效果;其中在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佛山日报、珠江时报、珠江商报等市内媒体刊播278次;在南粤安全生产网、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刊登99篇,其中“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安监校长”、“安监卫士评选”、“小学生书画评比”、“安全夏令营”、“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等创新活动有49篇在中国安全生产报(网)、网易、腾讯网、人民网等媒体刊登,其中“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安监卫士评选”、“佛山12部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等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头版专栏刊登,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以专题活动的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为群众了解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效参与途径。
三、年度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年度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不足和今后改进措施
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环节不够紧密;二是信息公开合法规范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一)确保信息公开各环节紧密相扣
完善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各工作人员严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操作人员队伍的稳定,主要依托办公室,相对固定、持续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提升信息公开合法规范程度
进一步落实已建立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流程和要求办事。规范工作流程,文件严格遵守有关程序审核签发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兼职工作人员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环节“有人管、有事做、有章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促使机关职权在阳光下运行
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尤其是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突出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进度的公开。严谨细致办理依申请公开,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发挥新闻发言人、网评员的正面舆论作用,继续加强局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传播政务信息的正能量。
28365365打不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