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保质期国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第七条报废规定:
a)水基型灭火器有效期:6年
b)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10年
c)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储气瓶有效期:12年
e)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也应报废:
a) 筒体严重变形的
b)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c)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d)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e)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f)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g) 按GA 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h)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i)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