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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隐患排查及红黑名单的那些事
发布时间:2016-11-04 作者: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1.今天上线的监管一科是干啥的?

    监管一科主要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科技扶持资金使用等五大项工作。

    2.什么是“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企业如果自己不会排查隐患怎么办?

    企业可以自己排查排查,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帮助排查。我市制定了26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引,91个隐患排查标准,企业可以对照进行隐患的排查。企业聘请专业机构帮助排查的,要找有资质的机构。我局定期会在政务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中公开有资质的机构名单,企业可自行选择。

    4.什么是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红黑名单是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一项内容,是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一个评价。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会把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必须开展执法检查一次,同时还要接受安全生产信用动态管理,如果每月信用等级持续不行,那么市安全监管部门将会把其作为重点挂牌督办对象。当然,这只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制约措施,我们还会把“黑名单”管理企业通报给人社、银监、证监、发改等政府其它部门,让该企业同时受到其它制约,比如说贷款、上市、评先创优等都会到限制,就连人社部门的工商保险费率也会提高,信用方面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详细的可查阅2015年发改、安监、人社、经信、工商、质监、银监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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