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12476.3-200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中,根据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可能性高低,对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进行分类,20区具体是指空气中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短时存在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场所。
如:
1粉尘容器内部场所;
2贮料槽、筒仓等,集尘器和过滤器;
3搅拌机、粉碎机、干燥机、装料设备等;
4除皮带和链式运输机的某些部分外的粉尘传送系统;
5容器外部,由于管理不善而形成不可控厚度的粉尘层的区域。
液氨使用安全知识篇
液氨的理化性能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氨气是一种无色透明而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极易溶于水,氨在20℃水中的溶解度为34%。水溶液呈碱性,1%水溶液PH值:11.7,相对密度0.60(空气=1)。气氨加压到0.7—0.8MPa时就变成液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相反液态氨蒸发时要吸收大量的热,所以氨可作致冷剂,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因其价廉的特点在制冰和冷藏行业得到广泛使用。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相当高。
液氨泄漏的危害
1、易气化扩散
发生泄漏时,由液态变为气态,液氨会迅速气化,体积迅速扩大,没有及时气化的液氨以液滴的形式雾化在蒸汽中;在泄漏初期,由于液氨的部分蒸发,使得氨蒸汽的云团密度高于空气密度,氨气随风飘移,易形成大面积染毒区和燃烧爆炸区。
2、易中毒伤亡
氨有毒,有刺激性和恶臭味的气体,容易挥发,氨泄漏至大气中,扩散到一定的范围,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每立方米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到0.5-0.6%,30分钟内即可造成人员中毒。
3、易燃烧爆炸
氨既是有毒气体,又是一种可燃气体,氨的自燃点为651℃,燃烧值为2.37-2.51J/m3,临界温度为132.5℃,临界压力为11.4Mpa,氨在空气中的含量达11-14%时,遇明火即可燃烧,其火焰呈黄绿色,有油类存在时,更增加燃烧危险;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15.7%-27.4%时,遇火源就会引起爆炸,最易引燃浓度17%,产生最大爆炸压力0.58Mpa;液氨容器受热会膨胀,压力会升高,能使钢瓶或储罐爆炸。
4、易污染环境
氨可以污染空气,在风力的作用下,这种有毒气体随风飘移,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对人畜产生危害;如果液氨大量泄漏流到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污染,严重时该水域的水未经处理不能使用。
5、易发生次生事故
氨不稳定,遇热分解,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液氨使用安全要求
一、安全设计要求
(一)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二)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25米,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米。
(三)办公室、休息室不应设置在液氨厂房内。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四)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五)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根据厂区情况、人员分布、附近居民分布等,将风向标设置于各类人员便于看到的位置,确保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能够在室外观察到风向标、确定风向。
(六)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在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并选用开式喷头,是为了当贮氨器发生泄漏时,同时打开喷头,稀释事故漏氨,保护操作人员及时抢修并逃离现场。设置位置按贮氨器占地面积确定,即喷淋水能覆盖整个贮氨器区域。开式喷头为通水后即喷水,所有布置的喷头同时动作(喷水)。
(七)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八)在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与库区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相连,距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处5 m~6m。
(九)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超过9人。
二、安全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规程应根据氨制冷系统配置情况,制定制冷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加/放油操作规程、速冻装置操作规程(如系统中设置)、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救护设施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二)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等在用设备、设计资料(含设计变更)、竣工验收资料、采购合同、系统运行等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三、安全运行要求
(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持证上岗。
(四)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四、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毒性气体氨的临界量为10吨),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五、防护救援要求
(一)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置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作业现场应配备洗眼器和淋浴喷淋装备。
(二)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针对情况的不同,分别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 《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7.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8. 《GB 2893-2008 安全色》
9.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10. 《GB 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11. 《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2. 《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13. 《GB 50274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 《GB 50027-2010 冷库设计规范》
15. 《GB 28009-2011 冷库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