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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督导组戒免约谈4个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发布时间:2018-01-24 作者: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按鲁毅书记问题导向的督导要求,124日,市驻高明督导组将督导发现安全大检查方面的问题进行反馈。驻高明督导组长、市政协副主席骆毓林充分肯定了高明区落实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成效,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会议由管雪常务副区长主持,副区长、公安局长徐舟,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林柱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本次会议。

(图一:情况反馈会)

 

  反馈会后,高明区根据《高明区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制度》对落实安全工作不到位4个单位进行诫勉约谈。管雪常务副区长、区安委办及区纪委党风监督室主任参加了本次约谈会。 

(图二:集体约谈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驻高明督导组第一时间入驻高明、迅速制定督导方案和详细的督导工作细则,使督导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落实更加有效。采用四不两直到各部门、企业等了解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突出问题导向巡查到相关部门,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督导格局。

  督导组和高明区以共建为目的,重点坚持四种督导形式:一、督成效,促解决问题;二、督行动,促齐抓共管;三督履职,促检查能力;四、督闭环、促风险防控。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区委、区政府沟通解决,同时提请市安委办在全市安全管理工作中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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