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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通报高明“11.5”爆炸事故,总结应急救援情况
发布时间:2017-11-08 作者: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11月6日上午,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魏钰召集危化、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就“11.5”高明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

  危化、应急、法制、宣传等各相关工作人员就昨天参与高明“11.5”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汇报;市危化专家就昨天查看现场的情况进行了初步专业分析,提出意见建议。魏钰局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完善信息报送体系;二是主动作为,在事故现场为救援单位提供专业意见;三是尽快把零碎的信息系统汇聚,还原较为完整的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要主动发声,避免群众恐慌;五是继续完善每月一次的事故沙盘推演,不断提高处置能力。

  与此同时,市安委办今天向各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通报了高明区“11.5”爆炸事故。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黄晗局长、市委鲁毅书记、市政府朱伟市长、蔡家华常务副市长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折不扣地做好“十九大”之后岁末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委会近期将组织5个督导组对全市五区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坚决落实措施,堵塞漏洞。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参照市的做法,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彻底消除各类重大隐患,降低事故风险,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

  市安委办要求要精准管控,要认真吸取顺德区“12.31”检修作业重大爆炸事故、高明区“6.3”设备维修粉尘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检修、设备安装、车间拆除等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对安装、拆除环节的重点监控力度,落实对安装、拆除环节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要求动火作业、爆破作业、拆除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交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士和机构进行,在施工作业前,应严格落实各类安全条件和技术规范,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作业方案,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要加强对施工负责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严禁无证违法操作,严禁盲目违章作业。

  市安委办要求,要举一反三,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深化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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