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安全生产3500万元奖补资金启动了,最高奖补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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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大再次把创新驱动发展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了题为“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的重要讲话,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系统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国科技创新指明了战略方向,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时代号角。
☆ 科技创新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七次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一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会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作了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
☆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加快推动“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水平的明显提升,有利于促进群死群伤事故和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发生得到根本遏制,最终实现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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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企业数量庞大。当前,全市共有重点工贸企业数2633家,其中粉尘涉爆1840家,工业煤气42家,有限空间作业344家,液氨使用229家,金属冶炼178家;其中涉及打磨、喷涂工艺的粉尘涉爆企业有1350家,涉及有打磨、喷釉工艺的陶瓷行业有112家。
☆ 工伤事故多发。制造业仍是我市工伤事故发生最多的行业,占到全部工伤事故的74.54%,其中轻工、机械、建材3个行业分别为10291起、7501起、2443起。导致职工死亡最多的是高处坠落事故,占比达到28.1%。发生事故最多的是建筑业,占比达到30.67%,其次是轻工行业,占比为14.67%。
☆ 职业病病例确诊形势不容乐观。从2003年至2017年10月,我市共诊断职业病1256例,其中尘肺病732例占58.3%。职业病病例主要集中在建材、轻工和机械行业,443例病例中,211例分布在建材行业,占47.6%,其次为轻工行业和机械行业。
☆ 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工伤事故仍然多发,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高发,职业病确诊病例呈上升趋势,为减少事故发生,特别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和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的发生,推行“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是一条治本措施。选择涉爆粉尘,喷涂、喷釉、喷胶,高温熔融,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涉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率先开展“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能够大大降低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群死群伤事故和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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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红名单”、职业安全健康A级企业、安全生产尘毒治理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企业、百万职工岗位零事故企业等为抓手,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软实力,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 企业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水平明显提升。充分发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对高危和人员密集型企业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水平,促进企业本质安全。
☆ 群死群伤事故和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发生得到根本遏制。实施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工艺改造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企业,确保群死群伤事故和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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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鼓励和引导危险化学品、家具制造、陶瓷卫浴、金属加工、金属冶炼、玻璃制造等高危、重点行业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整体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要求,开展创建并实现达标。
☆ 创建安全生产“红名单”。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38号)要求,开展创建并列入安全生产“红名单”。
☆ 创建职业安全健康A级企业。按照《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佛安办〔2015〕68号)要求,开展创建并列入职业安全健康A级管理名单。
☆ 创建安全生产尘毒治理示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建〔2016〕77号 )、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安建办〔2016〕32号)相关要求,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尘毒治理效果显著的尘毒治理示范企业。
☆ 创建应急管理示范企业。按照《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建设标准及评分办法》(佛安监〔2017〕144号)的要求,创建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并通过验收。
☆ 创建“零事故”企业。根据《佛山市安全监管局 佛山市总工会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百万职工岗位零事故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安监〔2017〕57号)要求,企业90%以上班组参加“百万职工岗位零事故”行动,并通过市级验收。
☆ 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示范企业。按照《佛山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佛安监〔2017〕136号)要求,创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示范企业,并通过验收。
☆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推广应用集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降低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控制和降低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发生。
☆ 涉爆粉尘区域。采用自动化机械手臂等设备,实现打磨、抛光等工艺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
☆ 喷涂、喷釉、喷胶区域。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工艺等方式,实现喷涂、喷釉、喷胶岗位工艺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
☆ 高温熔融区域。采用智能化冶炼、连铸、监控和控制等技术,实现高温熔融区域重点岗位生产工艺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减少操作和巡检人员,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
☆ 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区域。采用自动化、信息化及其融合技术成果等,实现涉及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区域工艺装置的自动化运行和智能化监控,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
☆ 涉危险化学品区域。采用自动化生产、监管、控制和智能感知预警等技术,实现涉危险化学品区域高危岗位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监控,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
☆ 其他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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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的创建工作并达标;
☆ 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职业安全健康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得到有效落实;
☆ 企业重点岗位或关键环节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改造后,安全生产各类指标前后对比明显(以相关检测评价报告、工伤事故报告情况、涉危岗位用工记录等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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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按照创建标准,自主开展创建工作;
☆ 企业创建完成后,将相关资料准备完毕(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地镇(街)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资料核准;
☆ 资料核准无缺失、安全生产各类指标前后对比明显的,由镇(街)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至区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验收;
☆ 区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所提交的资料情况进行核对,并开展现场复核;
☆ 现场与资料所反映的情况一致的,通过验收;现场复核发现,需企业补充提交资料的,待企业资料补充完整后,通过验收;
☆ 验收完成后,区安全监管部门需在《验收报告表》中签署专家验收意见并签名、盖章;验收通过的,提交至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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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分配原则。在已创建的“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中,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进行奖补,全市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资金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 事后奖补。要求企业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标准,完成创建并经区安全监管局验收合格,同时得到市安全监管局审核一致通过。
☆ 奖补比例。“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经市安全监管局综合评审通过后,按经市安全监管局专家评估后的近三年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及“机械化、自动化”改造费用总投入的50%进行奖补,最高每家奖补150万元。
☆ 上述企业安全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设备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减少或替代人工操作,可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发生风险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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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条件(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 ⑴企业应在佛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⑵企业在申请奖补资金期间,企业本身、企业法人或实际控股人应不属于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同时也不属于国、省和市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 ⑶企业应完成“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并经区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
☆ ⑷同一企业不得在本资金奖补项目中重复申报。
☆ 优先条件(符合的条件越多,优先的级别越高)
☆ ⑴企业被列入国家联合激励的对象或佛山市安全生产“红名单”;
☆ ⑵企业完成职业安全健康A级企业、安全生产尘毒治理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企业、“零事故”企业、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示范企业等其中一项或多项创建工作;
☆ ⑶企业涉及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和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发生风险的岗位全部完成“机械化、自动化”改造;
☆ ⑷企业创建“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过程中,设备改造难易程度、费用投入和安全生产管理配套情况等做法,在全市同行业企业具有推广普及价值并得到市安全监管部门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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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区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资金奖补条件对示范企业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示范企业资料装订成册,与验收报告一并提交至市安全监管部门;
☆ 2.市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示范企业资料和验收报告情况,组织专家对照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和资金奖补条件进行资料初审;
☆ 3.初审通过的示范企业,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现场情况进行复审;
☆ 4.现场复审通过后,填写《拟奖补示范企业现场复审报告表》并签名,同时由专家组成员现场指导企业签署《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承诺书》;
☆ 5.所有备选示范企业的现场复审工作完成后,由专家组根据资金奖补优先条件进行排名,填写《示范企业资金奖补建议书》并签名;
☆ 6.由市安全监管局相关科室根据资金奖补建议,对拟进行资金奖补的示范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应不少于7日;
☆ 7.市安全监管局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属实的拟扶持企业名单进行研究确定;
☆ 8.市安全监管局研究决定后,将拟扶持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批;
☆ 9.市政府批复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划拨资金,同时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或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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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纳入当前工作重点,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方案要求;各区按照禅城区不少于16家、南海区不少于22家、顺德区不少于22家、三水区不少于12家、高明区不少于8家的数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市安全监管局择优进行奖补;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 落实信息公开。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在门户公众网站公开发布政策信息、项目申报要求、资金安排计划、扶持对象公示等信息。
☆ 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实施、信息统计、事后奖补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获得事后奖补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防止虚报骗取事后奖补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 严格资金管理。获得事后奖补资金的企业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会法规;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事后奖补资金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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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有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 本方案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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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28365365打不开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监管局“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安监〔2018〕152号)